日前,宝安区环保局联合宝安区人民法院强制查封了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且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永丰洗衣厂,停止了其非法排污行为,维护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永丰洗衣厂位于观澜街道君子布田心工业区,该厂在办理了环保审批和营业执照后,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未配套落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造成洗涤废水和锅炉黑烟超标排放,污染周围环境,引起群众投诉。
观澜环保所在跟踪检查过程中,对永丰洗衣厂的环境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上报区环保局进行处罚,区环保局也及时作出了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五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厂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虽然缴纳了罚款,但既未配套落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亦未停止生产。观澜环保所在多次警告无效后,依法上报区环保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